被车撞了交警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发生交通事故,有人被车撞后交警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首先是受理报案。交警部门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会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这就好比你遇到麻烦找警察,警察会先把你的事情记录下来,看看这个事情归他们管不,如果归他们管,就正式开始处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 接着是现场处理。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立即进行勘查工作,包括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等。他们会查看事故现场的情况,比如车辆的位置、碰撞的痕迹、刹车印等等,还会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就像侦探破案一样,要把现场的各种线索都收集起来。根据该规定第三十三条,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然后是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简单来说,就是判断是谁的错导致了这场事故,以及每个人的过错程度有多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之后是裁决处罚。交警部门会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如果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比如有人酒驾导致事故,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甚至拘留。 最后是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警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就签订赔偿协议。要是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种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