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不是工资,是否不能享受双倍工资?
我受了工伤进入停工留薪期,单位没和我签合同。我听说没签合同能拿双倍工资,可又有人说停工留薪期待遇不算工资不能拿双倍。我就想知道,在停工留薪期内,我到底能不能因为没签合同拿到双倍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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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否能享受双倍工资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双倍工资的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一段期间。这一概念源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该条明确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双倍工资则是《劳动合同法》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设立的惩罚性赔偿机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否属于工资,进而能否享受双倍工资呢?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不能等同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促使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在正常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而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职工并未实际提供劳动,与正常的用工状态有所区别。 所以,通常情况下,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不能按照双倍工资的规定来主张。因为双倍工资所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这里强调的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工期间。而停工留薪期职工处于治疗伤病阶段,并非处于正常的劳动用工状态。因此,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不能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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