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0万已归还会怎么处理?
挪用公款20万已归还的处理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考量,下面将从法律概念、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挪用公款罪的概念。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的“归个人使用”包括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或者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等情形。
对于挪用公款20万的情况,属于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如果挪用公款20万且已归还,在量刑时会考虑归还这一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后及时归还,一般会被认定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因为及时归还公款,减少了公共财产的损失,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不过,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挪用公款的用途(是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还是其他情况)、挪用的时间长短等。
如果挪用公款是用于非法活动,即使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也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是用于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而如果超过三个月未还且数额较大,同样构成犯罪。但只要在司法机关立案前主动归还,都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20万已归还,虽然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仍会面临刑事处罚。具体的处理结果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定。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