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肇事逃逸两天后自首会怎么处理?


在探讨轻微肇事逃逸两天后自首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轻微肇事逃逸”的含义。轻微肇事逃逸指的是在交通事故中,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行为人却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对于轻微肇事逃逸,即便不构成犯罪,也会面临罚款,甚至可能被并处拘留和吊销驾驶证。 而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虽然轻微肇事逃逸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在处理时,主动自首这一情节也会被考虑进去。 回到具体问题,轻微肇事逃逸两天后自首,公安机关在处理时,会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造成的损失、逃逸行为的影响等。由于有自首情节,在罚款幅度上可能会按照较低的标准执行,也有可能不会对行为人进行拘留。比如,如果事故仅仅是车辆的轻微刮擦,损失较小,且行为人自首态度良好,如实交代了事故经过,积极配合赔偿受损方的损失,那么可能就只会处以相对较低数额的罚款,而不会采取拘留等更严厉的措施。 此外,行为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肇事逃逸者需要对事故造成的对方车辆维修费用、人员轻微受伤的医疗费用等进行赔偿。 总之,轻微肇事逃逸两天后自首,处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并且自首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可能面临的处罚,但民事赔偿责任是必须承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