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放弃继承财产后该份额应怎样处理?
我是家里的继承人之一,现在我打算放弃继承一部分财产。但我不太清楚,我放弃的这部分财产份额会怎么处理,是会直接分给其他继承人,还是有别的处理方式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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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继承人放弃继承财产后该份额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放弃继承”的概念。放弃继承,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自愿表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当有继承人放弃继承财产后,对于该放弃份额的处理,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如果是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当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其放弃的份额将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例如,被继承人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放弃继承,那么该子女放弃的份额会由另外两个子女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分配。 而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如果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所涉及的遗产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原本由放弃继承的遗嘱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规则,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此外,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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