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劳务工人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会计分录就是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对于支付劳务工人工资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劳务工人是临时性的,并且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支付的工资应按照劳务报酬来处理。在支付劳务报酬时,要先进行计提。假设公司支付给劳务工人张三劳务报酬 5000 元,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 劳务费 5000 元;贷:其他应付款 - 张三 5000 元。这里借方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者制造费用,要根据劳务工人所从事的工作来确定。比如,劳务工人是为公司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劳务,就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为销售部门服务,就计入销售费用;若是参与产品生产,就计入制造费用。 实际支付劳务报酬时,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 - 张三 5000 元;贷:银行存款 5000 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所以在支付劳务报酬时,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假设张三的劳务报酬 5000 元,应预扣预缴税额 = 5000×(1 - 20%)×20% = 800 元。那么计提时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 劳务费 5000 元;贷:其他应付款 - 张三 4200 元,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800 元。实际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 - 张三 4200 元;贷:银行存款 4200 元。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800 元;贷:银行存款 800 元。 如果劳务工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支付的工资就按照工资薪金来处理。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 工资 ,这里的金额是应发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贷:银行存款(实发工资),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同时,企业还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这部分费用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