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并支付工资的会计科目是什么?


在会计核算中,计提和支付工资涉及到多个会计科目,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计提工资,这是指在当期会计期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一般情况下,计提工资时,借方科目根据员工所在部门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果是管理部门员工的工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如果是销售部门员工的工资,借记“销售费用”科目;如果是生产部门员工的工资,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而贷方科目则统一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个科目表示企业应付未付的员工工资,是企业的一项负债。 接下来是支付工资。当企业实际向员工支付工资时,要减少之前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负债。此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同时,企业可能还需要代扣一些款项,比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对于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对于代扣的社会保险费,贷记“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等科目。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例如,某企业本月计提管理部门员工工资10万元,销售部门员工工资5万元。计提时的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10万元,“销售费用”5万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万元。支付工资时,假设代扣个人所得税1万元,社会保险费2万元,实际支付给员工12万元。则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万元,“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2万元,“银行存款”12万元。这样的账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工资成本和负债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