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或被解除时,承租人所做的装修装饰该如何处理?


在租赁合同到期或被解除的情况下,对于承租人所做的装修装饰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装修装饰的处理有明确规定。 情况一:如果是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在合同到期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拆除会损坏房屋结构,无法与房屋分离或者分离后价值受损的装修装饰,比如墙面的粉刷、嵌入式的橱柜等),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承租人不能要求房东对这部分装修费用进行补偿。例如,小李租了一套房子,经过房东同意后对房子进行了全面装修,包括安装了整体衣柜等。合同到期后,房东不再续租,小李不能要求房东补偿装修费用。 情况二:要是合同解除时,对于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是房东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那么房东需要对承租人在剩余租赁期内装修装饰还没使用完的价值进行赔偿。比如,小王租了一间店面,装修后经营生意,结果房东中途违约要收回店面,此时小王就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修装饰的残值损失。 情况三:若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比如,小张租了房子进行装修后居住,结果小张拖欠租金构成违约,房东解除合同。如果房东愿意使用小张装修的部分,那么房东会在使用价值范围内给予小张一定补偿。 情况四: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就进行装修,房东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把房子恢复原样,还能要求承租人赔偿因为装修造成的损失。比如,小赵租了房子,没经过房东同意就擅自拆除了一面墙进行改造,房东发现后有权要求小赵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进行装修装饰前,最好与出租人就装修装饰的处理方式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在合同到期或解除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