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账、外账两套账有哪些套路?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内账和外账是两个不同概念。内账主要是记录公司真实的经营收支情况,供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使用;外账则是企业对外提供的,主要用于向税务机关、银行等外部机构展示。通常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的。 一些企业设置内账、外账两套账往往有其目的和相关套路。常见的套路之一是收入不入外账。企业将部分收入不记录在外账中,比如一些现金交易的收入,这样可以减少外账上的收入金额,从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款。例如,某小型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对于一部分不要求开具发票的客户,其收入就不记录到外账里,直接进入内账。 还有就是虚列成本费用。企业会在外账中虚增一些成本费用,像虚构采购发票、多计提折旧等。以虚构采购发票为例,企业可能会与一些供应商勾结,让供应商开具虚假的采购发票,然后计入外账的成本中,这样就可以降低利润,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费用分割也是常见套路。企业会将一些不能在外账列支的费用,如不合理的业务招待费等,通过一定方式分割,把一部分费用计入内账,只将符合规定的部分计入外账。 然而,设置内账、外账两套账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也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所以,企业和相关人员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避免因设置两套账而面临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