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的两证是什么,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什么?


在买房过程中,“两证”通常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简单来说,它是你对所购买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的重要依据,有了这个证,你就可以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对于确认房屋产权至关重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土地是房屋的基础,该证明确了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限和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有诸多方面需要注意。首先,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只有具备这些证件,才能保证房屋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安全性。这是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条件。 其次,要认真研读购房合同条款。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对于合同中的房屋面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要仔细查看,确保没有歧义或不合理的条款。如果对某些条款不理解或有疑问,要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并要求解释。这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再者,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在交房时,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后,在办理产权登记方面。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与开发商共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开发商拖延办理,要及时督促,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