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个子女继承的房屋算共同所有还是按份所有?

我家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由我和我哥哥继承。现在我不太清楚,这套我们俩继承的房子,在法律上算是共同所有,还是按份所有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以便处理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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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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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两个子女继承的房屋究竟算共同所有还是按份所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来解释一下共同所有和按份所有的概念。共同所有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大家对于财产的权利是没有明确份额划分的。而按份所有则是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各共有人的份额是明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在两个子女继承房屋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在遗嘱中明确指定房屋由两个子女共同继承,且未划分份额,那么通常会认定为共同共有。这就意味着两个子女对房屋整体共同拥有权利,在处分房屋等重大事项时,需要双方一致同意。 要是遗嘱中明确了每个子女的继承份额,或者没有遗嘱但法定继承时,一般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确定各自的份额,这种情况就属于按份共有。例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两个子女通常各占二分之一的份额。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各共有人可以按照自己的份额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过在处分共有房屋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当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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