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有哪两种计税方法?


在我国,年终奖的计税方法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对于每个领取年终奖的人来说都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两种年终奖计税方法。 第一种是单独计税方法。这种方法是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小张年终奖为36000元,36000÷12 = 3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小张应纳税额为36000×3% - 0 = 1080元。这种计税方式适合年终奖较高而工资收入较低的人群。因为单独计税可以避免将年终奖与工资合并后适用更高的税率,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第二种是合并计税方法。即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适用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例如,小李全年工资收入扣除各项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年终奖为5万元,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后,应纳税所得额变为15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纳税。这种计税方式对于工资收入较高且平时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较少的人群可能更有利。因为工资和年终奖合并后,可能会充分利用较低税率的级距,使整体税负降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进行年终奖计税时,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时间规定来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