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后一直垫付医疗费,不垫行不行?
我开车撞人了,一直在垫付医疗费,现在经济上有点吃不消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继续垫付的义务,不垫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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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撞人事故中,关于是否一直垫付医疗费这个问题,需要从不同角度来看。 从法律层面来讲,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持续为伤者垫付医疗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车辆有保险,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比如交强险,就有一定的医疗费用赔偿额度。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不继续垫付医疗费是可行的。而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一定时间,在责任未明确之前,车主没有义务无限制地垫付费用。 但是,从人道主义和避免矛盾激化的角度出发,如果车主有能力,适当垫付一些费用也是合理的。如果不垫付,可能会引起伤者及其家属的不满,甚至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不过,即使不垫付,伤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垫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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