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是否需要垫付费用?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现在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疗费,但我担心垫付后会有麻烦,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撞人后到底要不要 垫付费用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撞人之后是否需要垫付费用,这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强制规定撞人者必须垫付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意味着,赔偿是有一个先后顺序的,先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伤者面临紧急救治且经济困难,撞人者进行适当垫付也是符合公序良俗的。而且,在交强险的规定中,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可以垫付一定的抢救费用。如果撞人者垫付了费用,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缴费单据等,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问题时进行结算。如果撞人者不垫付费用,伤者一方可以通过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自行筹集资金等方式来解决救治费用问题,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责任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