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两年缓刑三年一共几年?
我被法院判了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不太清楚这判两年缓刑三年加起来到底是几年,想知道在这期间我需要遵循什么规定,要是违反了又会怎样,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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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判两年缓刑三年一共几年”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缓刑呢,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也就是说,虽然法院判了刑,但在缓刑期内,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对于“判两年缓刑三年”这种情况,判两年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为两年;而缓刑三年则是给予犯罪分子三年的考验期。在这三年的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法律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遵守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那么两年的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所以从时间跨度上看,判两年缓刑三年一共涉及的时间就是三年的缓刑考验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而第七十七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情形,比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要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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