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几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分摊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会计准则和财务法规,常见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年限平均法,也被叫做直线法。它是把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这种方法操作简单,通俗易懂。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例如,企业购买了一台价值10万元的设备,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9年,那么每年的折旧额就是(10 - 1)÷ 9 = 1万元。这就好比把设备的成本按照使用年限平均“切开”,每年承担相同的份额。相关依据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其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合理方法。 其次是工作量法。它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比如,一辆运输车辆,它的折旧可以按照行驶的里程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假设一辆货车原值20万元,预计净残值2万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18万公里,那么每公里的折旧额就是(20 - 2)÷ 18 = 1元/公里。如果这个月行驶了1000公里,那么这个月的折旧额就是1000 × 1 = 1000元。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使用程度与工作量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它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前期计提的折旧额较多,后期逐渐减少。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年限×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 年折旧率。不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的最后两年,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例如,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年折旧率就是2÷5×100% = 40%。第一年的折旧额就是10 × 40% = 4万元,第二年的账面净值变为10 - 4 = 6万元,第二年折旧额就是6 × 40% = 2.4万元,以此类推。这种方法符合谨慎性原则,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 年数总和法也是加速折旧的一种。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比如,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那么年数总和就是1 + 2 + 3 + 4 + 5 = 15。如果是第一年,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年折旧率就是5÷15×100%,假设固定资产原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1万元,第一年折旧额就是(10 - 1)×(5÷15) = 3万元。这种方法同样使得固定资产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 总之,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同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