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责任的类型包括哪些?


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错侵犯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讲,医疗侵权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这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技术方面的规范、常规,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从而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因为技术操作不当给患者带来了伤害。例如,医生误诊、手术失误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承担依据。 第二种是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它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伦理方面的规范,如未对患者充分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未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的明确同意等,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等权利,导致患者精神或财产损害的责任。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向患者详细说明手术的风险和替代方案,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手术,结果出现了一些本可以提前知晓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种是医疗产品损害责任。这是指因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存在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责任。例如,患者使用了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