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有哪些退税类型?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指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超过了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将多缴的部分退还给纳税人。以下为你介绍几种常见的个人所得税退税类型: 首先是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一年里你的所有收入加起来不到6万元,然而在这一年中,每个月发工资时却预先扣了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这种情况下,多缴的税就可以申请退还。 其次是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例如你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按照规定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但你在预缴税款时忘记申报了,那么在年度汇算时就可以补充申报,从而获得退税。这一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而设立的。 再就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比如你年中才开始工作,前面几个月没有收入,那么全年减除费用6万元可能没有充分扣除,就可以申请退税。 此外,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预扣预缴时和综合所得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年度汇算时按照综合所得计算可能会产生退税。 最后,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劳务报酬等所得预扣率可能较高,但综合全年收入后,适用的税率可能会降低,这样就会产生多缴税款的情况,进而可以申请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