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有哪些种类?


物权请求权,简单来讲,就是当我们的物权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时,我们为了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而向特定人提出的请求权利。这就好比我们的东西被别人弄坏或者拿走了,我们有权利要求对方把东西恢复原状或者还回来。 物权请求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法律情形,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是返还原物请求权。假如你的物品被他人非法占有了,你就可以依据这个权利,要求占有人返还该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比如说,你的自行车被别人偷走了,你发现后,就有权利要求偷车人把自行车还给你。 其次是排除妨害请求权。当他人的行为妨害了物权人对物的正常使用时,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这种妨害。比如邻居在你家门口堆放杂物,影响了你正常进出家门,你就可以依据法律要求邻居把杂物搬走,排除对你通行权的妨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再者是消除危险请求权。这是在物权虽然还没有受到实际的损害,但是存在可能受到损害的危险时,物权人可以请求消除这种危险。例如,你发现邻居家的大树因为年久失修,有倾倒砸到你家房屋的危险,你就可以要求邻居对大树进行处理,消除这个潜在的危险。这同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还有恢复原状请求权。当物权人的物受到损坏时,物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对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比如你的汽车被别人撞坏了,你可以要求对方将汽车修好,恢复到被撞之前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恢复原状。 这些物权请求权的规定,为我们的物权提供了多方面的保护,让我们在物权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