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可分为几类?
我开车的时候出了次事故,不太清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具体都有哪些类型。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一般能分成几类,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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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其损害后果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人身损害。这是指事故对人的身体造成的伤害,比如擦伤、骨折、颅脑损伤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类是财产损害。包括车辆本身的损坏,以及车上所载物品的损失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比如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的价值等都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第三类是精神损害。当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因事故导致受害人留下严重心理阴影、患上精神疾病等情况。 第四类是间接损失。如车辆因事故损坏无法正常运营,导致的停运损失等。在一些司法实践中,合理的间接损失也会得到法律支持,但通常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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