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时效有哪些种类?

我最近涉及到一些法律纠纷,听说有诉讼时效这么个说法,好像不同情况诉讼时效还不一样。我想弄清楚诉讼时效到底有哪些种类,在我这个纠纷里适用哪种,这样心里能有个底,避免因为超过时效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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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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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有权利要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做,过了这个时间,法律可能就不保护你这个权利了。下面为你介绍我国诉讼时效的主要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在一般民事纠纷中最常适用的诉讼时效。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一方交付货物后,另一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那么交付货物的一方要求对方支付货款的权利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从应当支付货款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货款,过了三年后再起诉,债务人如果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就会丧失胜诉权。 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就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短于或长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时效。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这是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交易过程也更为复杂,所以法律规定了较长的诉讼时效期间。另外,还有一些短于三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情况,不过随着《民法典》的施行,很多原本短时效的情形现在也适用三年的普通时效了。 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而不是像普通和特殊诉讼时效那样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它是一种对权利保护的最长时间限制,不管权利人是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超过二十年一般就不能再通过法院获得保护了。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了解诉讼时效的种类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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