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剪辑没有授权是否会被追究责任?


在探讨影视剪辑没有授权是否会被追究责任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影视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一系列权利,其中就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信息网络传播权通俗来讲,就是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作品是否在网络上传播以及以何种方式传播;改编权则是著作权人对作品进行修改、改变其表现形式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影视剪辑行为,如果没有获得授权,很可能就会侵犯著作权人的这些权利。 具体来说,没有授权的影视剪辑是否会被追究责任,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剪辑的影视片段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根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条款,这一般不构成侵权。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但在实际中,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影视剪辑通常不会公开发布到网络上。 而如果将没有授权的影视剪辑发布到网络平台上,不管是为了吸引流量、获取收益,还是单纯分享,只要该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把一部电影剪辑成多个片段发布,或者对影视内容进行重新编排、添加字幕等改编后发布,这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改编权。一旦著作权人发现并追究,剪辑者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对于侵权责任的承担,首先是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删除相关的影视剪辑作品。同时,可能需要消除因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果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了经济损失,还需要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此外,网络平台在接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侵权内容等。如果网络平台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影视剪辑没有授权是存在被追究责任的风险的。在进行影视剪辑和发布时,最好先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