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离职结清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我打算离职了,不知道公司是不是应该在我离职的 时候就把工资给我结清。我不太清楚劳动法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就怕公司找借口拖欠我的工资,所以想了解下劳动法对于离职结清工资具体是怎么说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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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中,离职结清工资是一个重要的规定,它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虽然该条没有直接明确离职时工资结清的时间,但结合法律精神,工资需及时、足额支付。
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进一步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当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立即结算并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另有约定支付日期,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可以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双方协商一致,在离职后的某个特定日期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没有在离职时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一定的维权措施。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仍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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