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天结清工资是劳动法的规定吗
我最近打算离职,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在离职当天公司是不是必须要把工资给我结清呀?我不太清楚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要求,就想了解一下离职当天工资结算这块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是公司不遵守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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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当天结清工资是有法律依据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这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结束时,单位有义务马上把工资结算清楚给劳动者。 不过在现实中,由于多数企业是按月统一发放工资,所以部分员工离职时可能会等到下个月发薪日才拿到工资。但这并不代表企业做法一定合法,如果员工坚持要求离职当天结清,企业是应当满足的。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及时结算。若协商不成,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要是逾期还不支付,劳动者有权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这也从侧面保障了劳动者离职时相关权益的实现。 相关概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对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进行管理、监督等工作的政府部门,在劳动者权益维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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