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诉讼时效已过是否等于放弃权利?
我之前和别人有个纠纷,现在打算去法院起诉他。但后来听人说这个事可能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我之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回事。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不知道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况,是不是就等于我放弃相关权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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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诉讼时效,虽然你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你的案件,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不过,不知道诉讼时效已过并不等同于放弃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也就是说,即使诉讼时效过了,只要对方没有提出时效抗辩,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你依然有胜诉的可能。 而且,第一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当事人自主处分权利的尊重。如果对方没有意识到诉讼时效问题或者没有以此进行抗辩,法院不会主动提醒和干预。所以,不知道诉讼时效已过,不能认定为你放弃了权利。你还是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需要注意对方可能提出的时效抗辩这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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