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合伙,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做了个小生意,当时关系好就没签合同。现在生意亏本有了债务,朋友想让我一起承担。我就想问问,这种没签合同的合伙,我需要承担债务吗?
展开


在法律层面,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合伙关系,就需要对合伙债务承担相应责任。首先,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没签书面合同并不意味着合伙关系不成立,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你们之间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意,那么合伙关系就可能被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意味着,当合伙产生债务时,每个合伙人都有义务对全部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在合伙人内部,是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者协商确定的比例来分担债务的。所以,即便没签合同,一旦合伙关系被认定,你就需要承担债务。不过,如果你承担的债务超过了你应承担的份额,你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