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之间没有协议债务由谁承担?
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点小生意,当时觉得关系好就没签协议。现在生意亏了,欠了不少债。我想知道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这些债务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是大家平摊,还是有别的划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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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合伙人之间没有签订协议,但只要存在实际的合伙行为并产生了债务,合伙人依然需要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伙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共同承担合伙的债务。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时,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在没有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处理债务一般有以下方式: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各合伙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若协商不成,就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贡献和利益分配情况,按照公平原则来分配债务责任 。比如,如果能确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那么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合伙人需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来分担剩余的债务;要是无法明确出资比例,也可考虑各自在合伙事务中的贡献程度来确定。 这里解释一下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就是说每个合伙人都对合伙债务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不受其在合伙中出资比例的限制。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或数个合伙人要求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而该合伙人不得以自己承担的份额为由进行抗辩。在某一合伙人清偿了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或未足额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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