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共同债务一方不承担该怎么办?
我和人合伙做生意,产生了一些共同债务。但现在对方却不愿意承担了,我心里很着急也很无奈。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对方承担起应负的债务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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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伙共同债务一方不承担,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在合伙关系里,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是有共同承担责任的。 当遇到一方不承担合伙共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让对方承担应承担的债务份额。若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合伙协议、债务产生的相关凭证等,来证明该债务确实属于合伙共同债务,以及对方应承担的具体份额。 一旦法院认定该债务属于合伙共同债务,会强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债务。如果该合伙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让对方承担责任。 另外,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在承担债务过程中,一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是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回来的。 相关概念: 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就是当合伙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不仅要用自己投入合伙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还要用自己的其他全部财产来偿还,而且每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债务。 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要求清偿全部债务,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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