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违法行医行为该如何理解?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初次违法行医行为是怎么界定的。我有个亲戚被指控违法行医,但他说这是第一次,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初次违法行医行为具体是怎样去认定和理解的,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呢?
展开


在法律领域,初次违法行医行为是指个人或单位第一次实施了违反相关医疗法规,没有合法资质而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要理解初次违法行医行为,首先得明确什么是违法行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医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比如没有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却给人看病治疗;还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像一些个人或组织私自开设诊所、医院等进行医疗服务。 对于“初次”的判定,一般是以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记录为准。如果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档案中,之前没有对该主体违法行医的行政处罚记录,那么此次被发现的违法行医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初次违法行医。不过,即便被认定为初次违法行医,也不意味着就不会受到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初次违法行医同样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