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和规定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失业了,听说可以领取失业金,但不太清楚具体的领取时间和规定。我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始领,能领多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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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失业金的领取时间和规定。 首先是领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就是说,你得在失业前工作期间,单位和你自己都交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费,而且不是你主动辞职导致失业,还得去做失业登记表明你有找工作的想法,这样才有资格领失业金。 关于领取时间,《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简单来说,你交失业保险的时间越长,能领失业金的时间也就越久。 在办理流程方面,一般是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之后,经审核通过,就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出现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等情形,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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