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的领取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一直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裁员把我裁掉了。我听说可以领失业险,但不太清楚领取标准是怎样的。我想知道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能领多少,领多久,这些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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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全称为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保险,它能在劳动者失业期间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下面来详细说说失业险的领取标准。 首先是领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情况。 其次是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最后是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来说,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来制定具体的金额标准。比如有的地方可能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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