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
我所在的单位为了拿到一个项目,给相关人员送了不少财物。我心里很不安,不知道这算不算单位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行为是怎么认定的,会有什么样的处理结果,我很担心单位和自己会因此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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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到单位行贿罪这一法律概念。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认定方面来看,首先要明确“不正当利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单位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利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通过不正当的帮助获得的,就可能被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会结合行贿的数额、行贿的对象、行贿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例如,行贿数额较大,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如果单位实施了贿赂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旦被认定构成单位行贿罪,单位会被判处罚金,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面临刑事处罚。对于单位员工来说,如果没有参与行贿决策和实施,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参与其中并起到一定作用,可能会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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