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拖欠工资能获得多少经济补偿金?

我所在的单位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拖欠工资的话,我能获得多少经济补偿金呢?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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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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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金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获得应付金额50% - 100%的加付赔偿金。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拿到这个加付赔偿金,必须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程序。劳动者应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劳动行政部门才会责令其加付赔偿金。 另外,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假如小李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小李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支付给小李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后,单位逾期仍未支付,还可能要按照应付工资的50% - 100%支付加付赔偿金。 总之,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可能的加付赔偿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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