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摩托车撞伤他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当无牌摩托车撞伤他人时,涉及的责任可能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在特定情形下还会涉及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无牌摩托车的驾驶者作为侵权人,需要对伤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项目通常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若导致死亡,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在行政责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至于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无牌摩托车撞伤他人,达到重伤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之一的,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