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该如何办理?
我名下有几套房产和一些存款,担心以后会有财产纠纷,想把这些财产做个公证。但我完全不知道该从哪儿开始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所以想问问大家,财产公证到底怎么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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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办理财产公证时,能确保财产分配等事宜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所以,首先要确定向哪个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一般来说,办理财产公证需经历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几个阶段。申请时,当事人需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等。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会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接着,公证机构会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等内容。 经过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会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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