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伤残有什么补偿,是否还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
我被认定为八级工伤残,不太清楚能得到哪些补偿。而且我工作环境有一定特殊性,担心可能还有职业病,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去做职业病鉴定,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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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八级工伤残能获得的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八级工伤残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接下来谈谈是否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果您怀疑自己除了八级工伤残外,还患有职业病,是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进行职业病鉴定,能够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鉴定为职业病,还能依法享受相应的职业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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