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

我是一家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东,现在有发起人要转让股权,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其他股东有没有优先购买权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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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转让
  • #优先购买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未上市的股份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则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 优先购买权,简单来说,就是在特定的交易中,特定的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相关财产的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这表明股份公司的股份原则上是可以自由转让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性的特点,其股份具有较强的流通性。与有限责任公司注重人合性不同,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相对自由,不需要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过多考虑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等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也遵循法律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会支持未上市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对发起人转让股份主张优先购买权。不过,如果公司章程中对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明确约定,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股东可以按照章程约定行使优先购买权。 综上所述,在未上市的股份公司中,若无公司章程的特别约定,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通常不具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章程有相关规定,则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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