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算精神病吗?是否需要司法鉴定?


抑郁症算精神病。精神病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指的是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抑郁症也被称为抑郁障碍,被归类在精神疾病范畴内。其主要临床表现是显著且持久的心境低落,这种情绪往往和患者所处环境不相符,情绪消沉程度从闷闷不乐到极度悲痛欲绝,还可能出现自我否定、自卑、悲观厌世,甚至有自杀念头或行为,严重时会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关于是否需要司法鉴定,这要看具体情况。《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如果抑郁症患者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犯罪行为,就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在涉及法律纠纷时,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抑郁症患者当时的精神状态,对于责任认定有重要作用。 如果不涉及法律问题,只是单纯想确认是否患有抑郁症,一般是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通过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评估、心理测评等方式就能诊断。总之,司法鉴定主要是在特定法律场景下才会用到。 相关概念: 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状态会在正常和不正常之间交替的精神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