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到伤残等级的情况下,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家人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经过鉴定没有达到伤残等级。但受伤期间产生了不少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等,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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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时,职工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及相关解释如下: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有在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情况下,产生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例如使用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等。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比如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100元,那么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每天70元。 **交通食宿费**:如果职工需要外出至统筹区域外接受治疗,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治疗工伤期间,职工所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比如职工原来每月工资是5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单位仍需按照5000元的标准支付工资。 **护理费**:根据实际护理情况给予相应赔偿,用于补偿受伤治疗期间的护理需求。 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其保障了工伤职工在未达到伤残等级时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在受伤治疗期间的损失和基本生活需求能得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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