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结婚两年女方不跟男方过了该怎么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在一起过了两年。现在女方不想和我过了,我们之间有些财产方面的事,还有可能涉及孩子的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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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没领结婚证而共同生活,这种关系在法律上被称作同居关系,并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所说的“一般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来分配财产;如果是共同共有,在分手时则需要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合理分割。比如,两人一起出资购买了房产,那么就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是共同经营生意获得的收入,也要综合考虑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付出等情况进行分配。 其次,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双方需要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此外,对于在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一般按照赠与关系处理,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在分手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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