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村集体成员没发不动产证,原来的房本还有效吗?
我不是村集体成员,现在没拿到不动产证,但手里有原来的房本。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房本还具不具有法律效力,能不能像以前一样保障我的权益,是一直有效还是在某些条件下就会失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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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非村集体成员没发不动产证的情况,原来的房本通常是有效的。 不动产登记遵循“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讲,就是原来各个部门依法颁发的证书,在权利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依旧保持其有效性,不会强制要求更换。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给企业和民众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过去的旧证还是现在的新证,都有着同等的法律效力。 举个例子,如果原来的房本是合法取得,房子也没有进行买卖、赠与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情况,那么原来的房本就持续有效。 从法律依据来看,虽然没有直接针对非村集体成员原来房本有效性的专门法条,但依据整体的不动产登记政策能够明确这一点 。并且,《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这也从侧面说明依法取得的权属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要注意,对于新购置的房地产等不动产,且首次办理产权证,以及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时,将会逐渐过渡使用新的不动产证。 相关概念: 不动产证: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它整合了像房产证、土地证等多种证书的功能 。 房产证:主要记录了产权人信息、房屋地理位置、产权共同拥有情况、登记日期、规划用途等基本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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