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被辞退有补偿吗?补偿怎么算?
我未婚先孕了,现在公司知道后要辞退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我有没有补偿啊?如果有的话,这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方面的事儿,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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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未婚怀孕被辞退一般是有补偿的。这里涉及到女职工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里强调的是女职工在孕期等特殊时期受保护,但并没有区分已婚还是未婚。所以,即使是未婚怀孕,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辞退女职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 对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由于单位是违法解除,所以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综上所述,未婚怀孕被辞退,女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并且补偿的计算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女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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