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领证办酒席了,离婚时订婚的消费需要退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酒席。现在打算分开,之前订婚时花了不少钱,像买礼物、办订婚宴之类的。我想知道这些订婚时的消费,在这种没领证又要分开的情况下,需不需要退给对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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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婚消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没领证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存在“离婚”一说,因为“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合法婚姻以办理结婚登记为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没领证只能算解除同居关系。 对于订婚消费是否退还,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订婚消费是用于双方共同参与的活动,比如订婚宴,这部分费用通常是双方为了共同的订婚仪式而支出的,类似于双方共同消费,一般不需要退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利益,比如享受了订婚宴的氛围和美食等。 而如果订婚消费是一方给予另一方的特定财物,比如彩礼性质的大额金钱、贵重首饰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通常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但如果不是彩礼性质,只是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而赠送的一般礼物,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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