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雇,是否有补偿标准?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突然把我解雇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补偿标准呢?能补偿多少呢?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是有机会获得相应补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补偿标准。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到你被解雇时,这段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比如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工作了半年没签合同,除去第一个月,剩下五个月用人单位要额外再支付你5000×5 = 25000元。 其次,关于用人单位解雇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你工作半年为例,正常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的话就是一个月工资。 所以,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张相应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