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主张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没签合同能要补偿,可又不太确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能不能主张补偿,要是能的话该怎么操作,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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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是可以主张补偿的。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补偿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就是劳动者可以主张的补偿。例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您除了正常领取每月5000元工资外,还可以额外获得5000元作为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二倍工资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您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年内主张自己的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虽然不再支付二倍工资,但劳动者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带来的一系列权益,如相对稳定的工作保障等。 如果您要主张补偿,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您需要提供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总之,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有法律赋予的主张补偿的权利,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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