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付款就开发票属于什么行为?
我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还没给我付款,就要求我先开发票。我有点担心这种情况,想知道没付款就开发票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对我有没有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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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付款就开发票的行为,其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商业活动中,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不仅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从正常的交易流程来看,一般是付款后再开具发票,但先开票后付款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如果交易双方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只是在付款和开票的时间顺序上进行了协商调整,先开具发票,之后再付款,这种行为通常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先付款才能开发票。 然而,如果没有真实的交易,一方为另一方开具了发票,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先开票后付款的情况,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可能会在后续引发一些纠纷。比如付款方可能以已经收到发票为由,主张自己已经完成了付款义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交易双方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和开票的顺序、时间等内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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