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铺未交付,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是否违约?

我租了个商铺,合同里约定了支付租金的时间,但到现在商铺都没交付给我。我就没按约定付租金,房东说我违约。我想知道在商铺没交付的情况下,我不按约定付租金到底算不算违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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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商铺未交付时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是否违约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租赁合同中双方的主要义务。对于租户来说,支付租金是其主要义务;而对于房东而言,交付符合约定使用目的的商铺则是其核心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意味着房东有责任按时、按质交付商铺。 当商铺未交付时,租户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是否违约,需要考虑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抗辩权。在法律上,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做“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在商铺租赁的场景中,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租户支付租金和房东交付商铺的先后顺序,那么可以视为双方的义务应当同时履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未交付商铺,租户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支付租金,这种情况下租户不支付租金并不构成违约。 然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租户先支付租金,房东后交付商铺,那么租户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先支付租金。如果租户未支付,就可能构成违约。但是,即使合同有这样的约定,如果房东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交付商铺,租户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在有确切证据证明房东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中止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并及时通知房东。 另外,如果商铺未交付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租金的支付问题,一般来说,租户不支付租金也不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商铺未交付时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是否违约,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租户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当及时与房东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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