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后被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还拖欠我两个月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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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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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辞职后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在该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例如,您工作了半年,除去第一个月,剩下五个月公司都应支付双倍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对于拖欠工资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您的工资,您有权要求公司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被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他们介入调查处理。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 总之,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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