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姻破裂但没离婚就与人同居,这种情况不受法律保护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只是还没办离婚手续。现在我和别人同居了,我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不被法律保护,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看待这种情况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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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一方婚姻破裂但未离婚就与人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婚姻关系,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一旦完成结婚登记,双方就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而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表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法律后果方面,对于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有着明确的保障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当婚姻中的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如果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还可能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民事法律,还可能触犯刑事法律,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一方婚姻破裂但未离婚就与人同居的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中的忠诚义务,还可能让行为人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在处理婚姻问题时,都应该遵循合法、合理的途径,先解除现有的婚姻关系,再开始新的感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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