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死亡补偿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非工伤死亡补偿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是有关事实部分。要明确甲方(一般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和乙方(职工家属)的信息,比如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家属姓名、身份证号等。还得说明职工的入职时间、死亡时间、地点以及死亡原因。并且,双方可能会共同声明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确定为非工伤死亡,同时家属需确认职工生前的供养亲属情况。这部分能让协议双方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清晰的界定,避免后续因基础事实不清产生纠纷。 其次是补偿款项。依据法律法规及人道主义精神,甲方需一次性补偿乙方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明确具体的金额(大写和小写),同时乙方要指定收款账号,包括开户行、户名等信息。这是协议的核心部分,明确了双方在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企业职工非工死亡,丧葬费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一次性救济金按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不同,分别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1人)、9个月(2人)、12个月(3人或以上)等 。 然后是特别声明。一方面,除协议明确约定款项外,乙方及职工亲属不能再向甲方及甲方人员主张其他权利,如劳动报酬、补偿金等,也不得提起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另一方面,乙方人员内部款项分配以及其他亲属主张权利的情况,甲方不再负责,若导致甲方有额外赔偿或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此外,要明确协议中乙方签名人员具有签署协议的权利,能代表职工全部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同意履行协议。这部分规定了双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外的权利限制,保障双方权益。 违约责任也很重要。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每逾期一日,可能需按逾期金额的一定比例(如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要向守约方赔偿因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行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通过违约责任的设定,约束双方遵守协议约定。 最后是其他条款。通常会规定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且说明协议一式几份,双方各持几份。 相关概念: 非工伤死亡: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情形。 供养亲属:是指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